“无法想象有关我日常行为都有记录。太恐怖了。”据报道,成都高新区某商住公寓楼业主反映,从2021年3月开始,他被小区一名物业经理作为“重点监控对象”跟踪,物业人员甚至在微信群直播他的行踪。另一位女业主......
人民网评物业监控业主,
“无法想象有关我日常行为都有记录。太恐怖了。”据报道,成都高新区某商住公寓楼业主反映,从2021年3月开始,他被小区一名物业经理作为“重点监控对象”跟踪,物业人员甚至在微信群直播他的行踪。另一位女业主也声称自己有类似经历,她很害怕再住在这个小区。
监控主人的一举一动,直播主人的监控信息;24小时监控,持续一年以上;“特别留意”女主们,通过监控拍下她们的视频和照片,发到工作群里让人审查...这些都很神奇。
在法治社会建设全面提速、深入推进的今天,居然还有如此混乱、如此无法无天、
性质如此恶劣的物业公司,令人难以置信。
不难判断,监控群主并在群里直播其信息是违法的。这侵犯了主人的隐私权。隐私是一个自然人平静的私人生活,以及他人不想知道的私人空间、活动和信息。《民法典》中明确规定,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、侵入、披露、公开等方式侵犯他人的隐私权。”物业的做法明显违法。
可能有人会问,为什么这个物业公司因为不做生意就热衷于监控业主?据报道,被监测的业主表示,这可能与他们发起成立业委会有关。背景是,物业公司收取昂贵的物业费后,其服务存在诸多不足,包括卫生环境、电梯使用等。于是有业主发起成立业委会,打算维权。
成立业委会是业主的合法权利。《民法典》规定,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大会,选举业主委员会。只要合规合法,履行相关程序,业主就可以成立业主大会,选举业委会。
无论阻碍业主发起成立业委会,还是全天候监控业主,这家物业公司的行为都已经越界了。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,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,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,对房屋、配套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、养护和管理,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。也就是说,物业公司是业主选出来的,是为了管理小区,为自己提供服务,而不是为了监控自己。
毋庸置疑,物业公司既不是行政机关,也不是司法机关,无权监控业主的一举一动。作为服务公司的物业,任性的监控业主,似乎忘记了自己的角色定位。这种不合规和非法的行为必须停止。
现实生活中,一些物业公司定位不准,经常做一些奇葩的事情,甚至打业主。小区的业主是谁?答案不是很明显吗?应该说大部分物业公司都很靠谱,但是个别物业公司的做法不敢恭维。一些物业人员缺乏职业素养和法治意识。他们平时什么都不干,只有收物业费的时候才有存在感。这样的物业公司难免遭人诟病。
值得一提的是,上述业主投诉中与监控业主有关的经理陈,已被公司停职,配合警方调查。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,“对于业主反映的问题,公司将坚决处理,绝不姑息。”这种说法值得肯定,但物业管理人员长期乱象,难道公司没有责任吗?
此前有消息称,某小区物业人员在一份问卷的备注栏中,直接将该小区多名业主标注为“不守规矩的人”,还有部分业主被备注为“群里负面评论较多”、“喜欢吵架”、“喜欢抱怨施工吵闹”等字眼。这种做法是违法的,也暴露了物业公司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份。业主付钱给你是让你提供服务,而不是和业主打交道。遵纪守法,保持正确的立场是物业公司的根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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